
汝等当知,是食肉人,纵得心开似三摩地,皆大罗刹,报终必沉生死苦海,非佛弟子。——《楞严经》
逼和尚吃肉的,是张献忠。 明末,朝廷积弊难改,即便张居正变法,也难挽颓势。李自成、张献忠等农民起义此起彼伏。张献忠生于贫寒之家,自幼聪慧倔强。家乡蝗灾旱灾频发,民不聊生,他便聚集农民起兵。凭借军事训练和智慧勇猛,他的队伍不断壮大,在四川一带横行无忌。 张献忠创业之初,颇有才能:攻占地方时免除农民三年税赋,约束军纪,不随意征兵,因而获得百姓拥戴。他建立大西政权后,任命丞相尚书,铸钱开科举,试图稳固秩序与百姓福祉。 然而,他亦是争议人物。清版《明史》称他杀人如麻,立七杀碑,记载满是杀字。《蜀龟鉴》记载,张献忠入川时大肆杀戮,剥皮生食,无所不用其极;掳掠妇女少女充当军妓,多余者尽杀。军粮不足时,他竟以人肉充饥,其残暴令人发指。《客滇述》更记载: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,及其妻子男女,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、二......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他逼迫和尚吃肉。 那时,张献忠攻重庆前,住进一寺庙。和尚端出斋饭招待,他却嫌素食不足,命手下取来大鱼大肉,席间谈作战计划,计划占城后屠尽百姓。和尚劝其息杀,希望保一城平民。张献忠冷笑道:我作为将领,打仗杀人如吃饭,你不让我杀人,就让你吃肉一样无理。如果你吃了肉,进重庆后我便不杀人,如何? 和尚无奈,为保城中百姓,只得破戒,将肉吃下,并口中念道: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。这句话流传至今,成为千古名言。和尚破戒,却为救人,体现佛家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的精神——在救人面前,吃与不吃已无绝对意义。 但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并非纵容杀生和贪口腹的借口。和尚吃肉,是在无可奈何的权衡下做出的选择。济公后来补充道:世人若学我,如同进魔道。提醒后人,信佛应守戒律,不可滥用。 数十年后,这位和尚成了西南禅宗奠基人,也是重庆五百年来第一高僧,德名远播。而张献忠,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两年后,被清军和硕肃亲王豪格所射死,早已结束其血腥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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